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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2021年大学生招聘公告(二)(3月25日至31日报名)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中央在黔企业,下辖10家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88家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1家进出口公司、1家投资公司、1家复烤公司、1家烟草科学研究院,主要负责全省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卷烟销售、烟叶生产经营和烟叶复烤加工等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本单位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八)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招聘17人,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html/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http://www.gztobacco.cn/ )。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录系统(http://221.13.5.123:885/zp21)(以下简称公开招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从岗位表中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一经本人确认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至2021年3月3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有效竞争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有效竞争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人员专业统筹调剂或者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结合招聘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员及时登录公开招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申论,笔试地点在贵阳市。具体时间、详细地址及相关要求在公开招录系统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可在公开招录系统查询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五)面试确认 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并确认入围面试人员是否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同时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详细地址及相关要求在公开招录系统公布。 (六)综合成绩排名及查询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结束后,在公开招录系统查询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因本人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和省局(公司)外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 3.境内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境外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3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请选择国家烟草专卖局、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及公开招录系统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编造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有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存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未按时提供者,审查人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五)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证件审核、报到、签订协议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支持和配合。 (七)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确保能够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15228380703,15685133938 咨询电话:0851-86832276 监督电话:0851-868304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