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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新蒲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为全面适应新形势下党政办公室工作新要求,不断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拟面向贵州省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调一批能力素质过硬、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的同志到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名额 授薪员额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国家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务员需取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并已登记,事业人员需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热爱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机关部门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1年及以上(含跟班学习时间); 3.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及“微新蒲”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4月2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新蒲新区开投大厦804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等)、《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3份)提交到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人事科(新蒲新区开投大厦804室)报名。在党委、政府机关部门办公室跟班学习人员须提供相关文件佐证,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王尘逸 ;联系电话:0851—27907794)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相关证件(证明)提供不全,在4月27日17:00前未能补全的,不能参加下一环节。对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微新蒲”公众号上公布相关考试信息。 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以及在考试中舞弊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能力测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3的,笔试成绩需达到7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综合成绩将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微新蒲”公众号上公告。 综合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仅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2.考察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选调,作出考察结论。 (六)确定选调人员及体检 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经选调单位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报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审核。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原则上不予递补。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因报考者个人及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到岗的,将递补选调人员。 四、其他事宜 参加选调的人员须自愿服从授薪员额制事业人员管理规定,其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及参公管理的人员需承诺放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身份。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在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本《选调简章》及选调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851—28659141(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0851—27695034(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附件:新蒲新区2021年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选调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