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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新南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简章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2.工作地点:新南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没有特殊原因,服务年限须在一年以上; 4.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加目标考核共计约3000元每月,为其缴齐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基础工资1500元/月),工作不满一年者(除因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外)只享受工资待遇。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新南镇人社中心。 3.报名需查看和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白底)2张;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通过笔试、面试择优确定录用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田应文;联系电话:15934654291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期间合同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