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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贵阳贵安职位)调剂评审有关事宜公告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贵阳贵安职位调剂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及人数 详见《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职位表(贵阳贵安职位)》(附件)。 二、调剂报名 调剂报名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7:00将调剂报名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压缩打包以“报考单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05568263@qq.com),逾期未发送视为放弃参加调剂。 三、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报名推荐表扫描件; 3.本科生需提供《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中明确5个报考条件之一的印证资料扫描件;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人员需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培养协议书扫描件; 5.考生本人撰写报名申请书扫描件,注明报考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选调职位、职位代码。 6.提供的印证资料需手写“此件与原件相符,用于贵州省2021年定向选调资格审查”并本人签名。 四、确定评审对象的原则 1.调剂报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且未进入签约环节,前期已签约或进入签约环节但自愿放弃的考生不得参加此轮调剂。 2.调剂报名考生须满足报考调剂职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3.按照评审对象与职位计划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照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评审对象;学历学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评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优先确定为评审对象;若出现学历学位相同、笔试成绩相同且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报考同一职位的末位并列考生,或学历学位相同、笔试成绩相同且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未报考同一职位的末位并列考生,则同时确定为评审对象。 五、评审实施 评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调剂选调机关实施,具体评审办法和有关要求由调剂选调机关电话通知评审对象。 调剂报名咨询电话:0851-87988909 附件: 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职位表(贵阳贵安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