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辅警力量,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大方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6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大方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26名(含女性辅警人员7人),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招聘职位(具体见附件1:大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热爱公安事业;(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备履职的自身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特殊人才可放宽至高中文化;2、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及持有A1驾驶证人员(驾驶员年龄45周岁以下);3、警察类、政法类、体育类、武术类、新闻传播类院校毕业生;4、在大方县各乡(街道、管理区)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的临聘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原件)。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曾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8:30至12:00,14:30至17:30;2021年5月25日8:30至12:00,14:30至17:30;2021年5月26日8:30至12:00,14:30至17:30。1、报考人员必须佩带医用口罩,手机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报名场地进行报名登记;体温≥37.3℃和未佩戴医用口罩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场地报名。报考人员检测时和进入报名场地后,均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报名时将进行身高测量和视力初测,初测合格者方可报名。3、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或录用资格。(2)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第(七)项优先招聘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按要求现场提供作为优先招聘的原件及复印件,超过报名时限的不再受理;(5)填写《大方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具体见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再退还;4、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及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笔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7、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笔试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在贵州大方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其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计划不设比例限制。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笔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3、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笔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进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1)男性考生测评项目:1000米跑≤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10米×4往返跑≤13.1秒(测试要求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试要求不超过3次),
(2)女性考生测评项目:800米跑≤4分20秒(单次确定成绩)、10米×4往返回跑≤14.1秒(测试要求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230厘米(测试要求不超过3次)。
3、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并予以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4、体能测评工作由贵州大方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5、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于测评当日凭第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一)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二)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三)考生总成绩将在贵州大方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大方公安”进行公示;(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和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二)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三)对于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人员,由贵州大方县公安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四)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考察政审工作由贵州大方县公安局政工科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两名以上正式民警组成。考察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聘用。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再依次递补。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大方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大方公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接到线索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作暂缓聘用处理,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1、被聘用辅警人员实行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层级化管理。2、实习期内或实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一经聘用后,由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派遣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超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1、实习期辅警人员月工资为2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实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辅警人员,按照大方县公安机关现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彭勇 15086306666十二、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十三、疫情防控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所有考生应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及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尤其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环节,所有考生必须佩带医用口罩,手机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笔试或测试场地,体温≥37.3℃和未佩戴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大方县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工作未尽事宜,由大方县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大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