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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民化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习水县民化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镇人民政府2名、丰光村1名、群新村1名、顺龙村1名。招聘工作人员为本镇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镇、村(居)社会事务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的本县户籍全日制中专(高中)及以上毕业生,有基层村级组织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应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或习水县职校后备班毕业的学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三)干事诚恳,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乐于奉献,愿意用心、用情、用力从事基层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丧失行为能力的; 2.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参与、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 4.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制造谣言、妄议中央的; 5.任上一届村支部(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不胜任、不履职被免职、责令辞职、依法罢免或职务终止的; 6.有刑事前科或正在服刑(包括缓刑),以及正被处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地等刑事强制手段,以及触犯法律法规正被立案侦查或审查的;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刑事犯罪、涉黑涉恶、涉毒涉黄、存在“村霸”等情形经查属实的; 7.曾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纪律处分影响期或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正在立案审查调查,以及有涉嫌违纪违法信访举报问题未了结的; 8.受到党务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任职的; 9.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违法经营、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24日-28日(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民化镇党政办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可报名时到党政办领取)、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党政办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进行审核、确认,相关部门对其是否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时间:2021年6月3日。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应急事件处置能力等,面试地点:民化镇人民政府,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按照拟聘名额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待定。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通过面试、体检合格的,由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到镇、村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待遇参照村干部副职(含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六、聘用管理 凡最终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安排或存在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由镇人民政府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8766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