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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2021年乡村振兴后备力量招录培养公告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印发<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充实村级后备力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遵委〔2020〕20号)和《中共凤冈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关于培育选调村(社区)干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党办字〔2020〕4号)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拟继续招录培养乡村振兴后备力量到村(社区)工作。现对相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岗位及名额 凤冈县乡村振兴后备力量01至14岗位,共计64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家庭和睦。 3.报考岗位须为考生户籍所在镇(乡)。 4.具有胜任培养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自愿扎根基层,安心在村(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凤冈乡村振兴有深厚感情、有清晰发展思路。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3年6月10日及以前至1986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有立功、嘉奖等表现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 6.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培养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违法被治安处罚的人员,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及受到组织处理、问责期限未解除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因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1日) 1.报名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凤冈县老年大学(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社区东环路教堂旁)。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三份);(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三份);(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三份,2021届毕业生若无毕业证书需由学校出具证明);(5)本人近期正面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6)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明;(7)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8)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由所在镇乡扶贫办出具证明材料。 5.比例要求。 报名人数与岗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1才组织笔试,达不到比例则直接组织面试。 6.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培养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培训考核、录用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1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根据岗位要求,县委组织部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签订承诺书后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的始终,在培养任何环节如果查实考生不符合培养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培养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笔试 1.时间:待定,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为准。 2.地点:待定,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为准。 3.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基础与写作等常识。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新一轮公告内容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6.笔试后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 1.时间:待定,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上为准。 2.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上为准。 3.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培养对象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要素,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 4.面试总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5.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中共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顺序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集中培训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集中培训。集中培训(1个周)由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开展理论、业务等培训。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集中培训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凤冈县委组织部牵头,凤冈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地点:待定。 3.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培养对象不参加考核、体检,出现培养岗位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签订劳动协议 1.公示: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培养对象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签订劳动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由各镇(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与各镇(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协议书,协议书采取一年一签订。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协议。 3.由县委组织部指导各镇乡党委建立培养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在培养岗位工作期间,按照各乡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兑现相关待遇政策。 四、待遇及保障 1.相关待遇。集中培训期间,食宿由县委党校统一负责结算,由县财政统一购买工伤保险。签订劳动协议书并到村(社区)工作后,基本报酬参照民选干部副职执行(选举后按实际岗位兑现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险、年度考核奖金等同样参照民选干部副职标准由镇乡统筹执行;同时,按照《凤冈县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发放兑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考核奖励。 2.就业保障。在培育合格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组织程序或者法定程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所在镇(乡)签订劳动协议并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符合上级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凤冈县事业单位干部公开招录时,参照村干部招录情况,设置一定职位实行专项招录。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参加培养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集中培训等各个环节的人员需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特别是在14天内本人及家属有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等新冠肺炎流行地区的报考人员,持有健康绿码的,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 (二)培养的相关资讯将适时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凤鸣高冈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同时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监督投诉 为增强培养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培养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县纪委监委对培养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确保培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报县委决定后实施
报名咨询:0851-25226022(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监督举报:0851-25226975(中共凤冈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51-25121127(凤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凤冈县2021年乡村振兴后备力量招录培养岗位表.xls 附件2:凤冈县2021年乡村振兴后备力量招录培养报名表.doc |